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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放在南京的重磅炸弹

“父子协定”
1998-06-01 来源:生活时报 珂影 我有话说

儿子与父亲签订了令人瞠目的协定:大学费用算贷款,工作后偿还

阳春3月,我来到六朝古都南京。当时南京正盛传着“父子协定”的话题:南京大学生物系二年级学生李江与父母订了一个协议,协议讲明,已是成年人的李江从上大学的第一天起,所有的花销均以贷款的形式从父母处记账支取,工作后将逐步偿还。

我从住处一路寻往李江所在的南京大学。下课后,我在教室门口见到了身高1.88米的李江。听说我的来意,他腼腆地笑着说:“这对我及父母来说都是件很平常的事。”

自立是首要的

李江的父亲是南京市消防工程公司的总工程师,母亲是南京大学英语系主任。李江是他们唯一的孩子。和中国每位父母一样,李江的父母十分疼爱自己的孩子。李江的母亲先后三次出国,常年不在国内,具体教育孩子的重任就落在李江的父亲李德荣身上。但是,做为高级知识分子的李江父母,该怎样教育孩子,也是他们时常思索的问题。李德荣夫妇每年的通信都装订四大本,其中谈论最多的就是对李江的教育问题。母亲常常把国外一些优秀的教育方法用书信寄给丈夫。李德荣也时时把自己教育孩子的想法与妻子交流,但夫妇俩有个统一的目标:把培养孩子自强、自立等能力放在首位。

李江上幼儿园时,妈妈在国外读研究生,父亲李德荣教会儿子自己料理自己,自己按时起床,穿衣,独自一人到离家近1公里远的幼儿园去。家长不接不送。

在李德荣夫妇眼里,不是要领着孩子做什么,而是教孩子该怎样做,把孩子领进门,做父母的就放手让他自己干。李江上小学二年级时,父母工作忙,让他一个人单独从南京坐车到60公里远的镇江,代表父母看望外公、外婆。第一次放手远行前,爸爸先带他去趟镇江,告诉他在哪儿买票,到哪儿乘车,遇到问题该怎么办,明确告诉他,下次爸爸就让他一个人来。李江一一牢记在心。

李江稍大,家里较大一点的事就交他处理。比如到银行存钱,用大笔的钱购买东西。有次,爸爸让他拿40元钱去交牛奶费。收费的老奶奶很吃惊,怎么让一个孩子拿这么多钱?那时40元钱可是个不小的数字!与人打交道,是每一个社会人必不可少的必修课,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儿,父母都让他去干。

李江在小学二年级时,南京电影制片厂招小演员。当时爸爸不在家,他就同一位小邻居一起坐车去应聘。他表演的小品,自己感到不满意,回来后又找老师准备了几个,自己再次坐车跑到几公里外的制片厂,主动要求导演再给他一次表演机会。小李江的韧劲把导演逗乐了,末了,告诉他说,演主角不行,就演个配角吧……

为了培养儿子的独立生活能力,李江刚进初中,父母就让他住校。尽管学校离家仅几步之遥。刚开始李江对家依依不舍,千方百计寻找理由回家。为了调整他的过渡心理,父母一个礼拜到学校看他一次,过了一段时间,李江慢慢适应了。

他的父母无论是在经济上,还是他与社会的接触交往上,都给了他相对大的自由度。衣、食、住、行所需,他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到街上自己购买。

父母很注意孩子的全面发展,儿子很小就开始锻炼身体、练习打拳、绘画。也许得益于体育锻炼,李江的父母个头都不高,而今年20岁的李江却长成了1.88米的大个子。

李江18岁时,他的父母经常提醒他,他已是个成年人了,成年人应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,要自立。中国孩子不像国外,有打工挣钱的机会,所以,1996年李江考入南京大学生物系,很自然地与父母签订了口头协议:李江大学期间的全部花费都以记账的形式向父母借贷,等自己有能力时将逐步偿还。至于到底谁先提出协议的问题,笔者问李江及其父亲(母亲又出国了),他们已记不清了。由于家庭教育环境,李江认为这是个十分自然、合理的事情,他与父母都认为这是百利无害的事,至少在他家里是这样。

议论:为了钱?还是为了自立?

前不久,江苏卫视台获悉此讯后,专门采访了此事。随后南京的《新华日报》等3家报纸相继对李江一家的“父子协定”进行了报道。

南京市民对此议论纷纷,有褒有贬。1998年3月13日,南京《周末》两个版面对此事展开了讨论,参加讨论的有专家、学者、父母、学生。此事还引起国外许多留学生的兴趣。有人认为,亲情比协定更重要,协定表现了太多的金钱关系。河海大学96级学生齐青海表示,我不能接受“借”的说法,我和父母感情很好,我想工作后,回报父母是应该的,无论是物质上还是金钱上。自强自立是每个人都想的,但在目前的条件下,我还无法做到这点。现在我所能做的就是好好地学习,我想这是目前回报父母的最好方法。如果遇上这种签协定的事,我不会签。我可以接受贷款上学的方式,但这种和父母签订金钱的协定的方式,是把感情当成一种交易,我接受不了。

而南京大学化工系研究生张宇认为这种“父子协定”对不同的家庭、不同的家长和学生有着不同的影响。认为父亲与儿子签这种协定是防止儿子成人后不回报自己。他说,我相信,世上没有不为子女着想的父母。子女成人后回报父母是理所当然的,履行这样的协定,做物质上的回报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。如果子女能意识到这点,签与不签“父子协定”,都达到了父母的目的。

“我不担心会影响我和父母的感情。因为协定毕竟只是一种形式,它的目的还是为了子女着想的。”作为家长,49岁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宋爱华认为在“父子协定”中,关键是儿子。做父母的都是为子女着想,为子女所付出的一切都是心甘情愿的,不会想着让子女成人后应该如何以金钱作为回报:“我期望孩子能成为一个自强自立,对社会有用的人。我儿子刚刚走上工作岗位,开始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,如果当初需要我签这种‘协定’的话,我也会签,但是我不一定会要求儿子工作后履行这个协定。孩子真正能自强自立,有出息,做父母的一定很开心,也就达到目的了,何必非要那笔钱呢。况且父母的本意也不是吝惜这些钱。”

她认为这种“父子协定”可能对某些家庭有用,而有些家庭不管用,这要看具体情况,她认为,它不失为一种好的家教方法。

今年45岁、任某厂办公室主任的朱海青,却不赞成这种协定,他说:“我有个儿子在上高中,如果考上了大学,我们家就是借钱也要让他读完书,这是做父母应尽的责任。”他坦言:“我希望我儿子能自强,但不想通过这种方式。”

我国的法律规定,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,因此有人认为“父子协定”不合法。而有些人认为既然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,子女就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。成年人李江自愿放弃了这个权利,因此他与父亲所签的协定就不违法。

就“父子协定”一事,专家认为符合社会发展趋势,由此而产生的争论,是两种伦理观的冲突。“父子协定”同传统的伦理观念的冲突是巨大的,这也是它引起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。同时,它也促使我们深思:如何寻找一种更符合现代社会环境、社会意识的教育方式。我们的社会也存在着一些教育失败的现象,例如“小皇帝”现象。父母不求回报的无私奉献的结果,却是培养出一个个自私自利、没有社会责任感的“小皇帝”。再如“大学生雇保姆”的现象,一个成人竟然无法自理生活,这只能证明家庭教育的失败。“父子协定”是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?这也不一定,但至少给了我们一些启示。

账单上已有一万多元

李江与父母的“账单”是一本很普通的作业本,本子上记录着李江从家里支出的一笔笔至今已一万多元的借款。他表示他一定会偿还父母,他十分理解父母。

现在,他要抓紧一切时间学习。他说,要学的东西太多,既然自己天资方面没什么超人的地方,要想比别人优秀,就要在方法、时间、精力上多投入一点。

谈到“父子协议”将来偿还的问题,李江的父亲李德荣说:“家里不是没钱,家长也不是计较这一点钱,我们的原则是不计利息,希望儿子早些在经济上独立,知道一分一厘钱来得不易。何况也没有给他规定还期。”

看来,“父子协定”的意义是深远的。

(原载《时代青年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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